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不設分類
一口氣寫出來,只想表達個人想法:雙方是否在一起, 愛比條件重要, 那一年,那人對我說的「以交往為前提的朋友」,根本是個屁! 沒有要交往,就不要說什麼喜歡。
YDL的部落格
YD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