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「知己」
戀愛之初,心心相映,靈犀相通,將戀人視為情人、知己、親人三位一體的全能對象,交往日久,因為各種原因的曲折轉換,慢慢地,戀人們開始有了不敢對彼此訴說的事,或許是一些細碎抱怨,某些心情起伏,或者更為幽微曖昧的,私人心事,戀人們不知道自己是何時開始與對方疏離,看起來是為了成全關係,擔心對方難過、受傷,或者更多是因為自己的「自私理由」,太多可能了,當愛情進入關係,各種複雜的因素使愛情不再只是兩人心情相通的浪漫理由,日常相處,經濟因素,甚至是生活習性,或者對未來的鋪排,慢慢地,兩人內心有了各自的曲折小徑,戀人們收藏起那些應該在第一時間與對方商量、細訴、討論或對話的「內容」,收在某個秘密的層櫃,以為可以使關係順利些,那些安放在櫃子裡的秘密,慢慢發酵。
經常使人困惑的,永遠是「人與人之間的界線」,戀人相依相愛時,恨不得將一顆心剖開攤平,獻予對方,為何如此的心境,總在進入關係之後開始改變,或許因為某些爭執,開始學會察言觀色,或許因為幾次的溝通失敗,漸漸不願意「誤觸地雷」,更糟的往往是,一方大聲疾呼,另一方充耳不聞,或一方碎碎細念,另一方裝聾作啞,開始懂得「隱藏」「閃躲」甚至開始「粉飾」,慢慢地,兩人的語言不再相同了,對彼此的處境越來越不理解,即使使用相同的語言,也不再能夠對話了,明顯感受到的是關係的改變,卻不知如何挽救。
「坦誠」永遠是要求自己的,甚至也只能自我要求,我們期待一段有能力溝通,充滿成長動力的關係,會誤以為自己總是對的,倘若在關係裡自己是不動的那方,總以為這樣已經足夠,做到不變心、不欺騙、不隱藏,似乎已經是對愛最好的貢獻,然而,愛情永遠是雙方的問題、是彼此互動的結果,我們不但要求自己坦誠,也得要求自己具備承擔他人坦誠的能力,小自生活細節的溝通、價值觀的不同、對他人自由的尊重,大到確實能夠「即使對方要離開,也能夠平靜以對」,我們時常要求他人誠實,當對方坦誠的內容有些許使我們受傷,不論是「批評」「抱怨」或「曖昧」甚至「不忠」,小則激發我們的自尊心,開始激烈回應,引發爭吵,嚴重點,當事情涉及其他情感,無論是否已經發生變異,往往祭起「道德」的大旗,以充滿怨毒、受傷的心情,回報以「痛斥」「哭訴」「怨懟」。
我永遠記得自己在面對某一段戀情的盡頭時,當我發現對方喜歡上別人,已經與那人有所親密,我大聲嚎哭,泣訴:「為什麼要騙我?」時,對方同樣哭著對我說:「你是我最親的人,當我發生這麼大的變化時,多希望可以第一個對你說」,「那你為什麼不說」我問,「因為你會很難過」她說。我是哭著聽她說完這些的,我確實沒有能力承擔我以為我可以承受的,我曾無數次想過,早在曖昧之初,若她能據實以告,我是否有能力傾聽,但我對自己沒有把握。
多年過去,我還是期待自己可以「作對方的知己」,但有時卻忘了也要記得將對方視為「知己」,這是一個漫長的學習,透過這互相知悉,彼此坦誠的過程,透過試著進一步對自己的作為、思想、願望、恐懼、煩憂,都能有對戀人表達說明的能力,也試著能夠除了「企圖控制」「佔有」「確認安全感」以外,更為無私的理由,那就是回到最初,彼此那份相知相惜,那份願意成為彼此的知己,如此簡單的心願。
我並不知道經過這許多年,我自己是否更有能力接受「不利於我的實話」,「直率的批評」或者「真心的建言」,我是否願意撤除心中的防衛,恐懼、自私、自我保護,願意將那冑甲在所愛之人面前卸下,邀請對方,進入我柔軟而脆弱的內心,我是否也有能力,除去尖刺、舊傷與種種包袱,進入他人的內在,且能溫柔而堅定地加以理解,進而撫慰?
我還不確知自己是否更勇敢了?然而我知道,這是唯一的相愛之道,相愛,並不是形式,只保有那份看似美好的「表象」,無能令關係前進,當然,相愛有各種可能,有許多愛情,在現實裡沒有實踐的可能,只剩下一份善意與無盡的祝福。
但,倘若這份關係我們期待它是長久的,我們只能要求自己更堅強些,更勇敢點,更柔慈、堅毅,且更公平地看待對方,也牢記將對方視為成熟、穩定的成人,有能力承受我的「實言」,即使我們都還沒能力做到,也願意一起努力著嘗試,作對方的知己,即使如此,可能會使我們疼痛,不安,羞慚,或失去對方,但願我們可以做到,即使對方訴說的是他的「另一份愛」之時,我們能做好準備,傾聽,接受,像自己承諾過的那樣,坦然放手,或接受改變。無論結果是否對我有利,一直懷抱著那份設法理解的心意。
做對方的知己,也做自己的知己,誠實撫摸、聆聽、理解、梳理自己的內心,從而確認自己是否有能力撫摸、聆聽、理解、梳理,你所愛的人,那你真正渴望觸碰的心。